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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久吾高科: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9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
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
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和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 3 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1)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
步了解和熟悉;

(2)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3)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4)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5)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 4 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1) 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
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2) 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
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
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
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3) 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
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4) 诚实守信原则。做到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帮助投资者作出理性的投资判断和决策。

(5) 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
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6) 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7) 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的原则。公司开展投
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除
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
应避免在投资管理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
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 5 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包括:

(1) 投资者(包括在册和潜在投资者);

(2) 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3)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4) 投资者关系顾问;

(5) 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 6 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1) 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
和经营方针等;

(2) 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3)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
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4)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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