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陈红(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陈红,作为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也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红,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毕业于东南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安徽省首席信息官协会系统架构首席专家;曾任 A.O.Smith、柯菲平医药、我乐家居等企业的 CIO;现任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享 CIO;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专家顾
问;2019 年 8 月至 2025 年 9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度董事 应当出席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 缺席 股东会召 列席股东
会召开次数 次数 数 席次数 次数 开次数 会次数
7 4 4 0 0 2 1
本人已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离任,故未出席后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本人出席了报告期内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在任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兼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审查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薪酬方案、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暨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成就等情况进行了审议。
2、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要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于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情况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召开的审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全部同意。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2025 年度,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此外,作为信息化领域专家,本人多次与公司信息化建设团队对公司信息化建设及 AI 在企业中的应用等相关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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