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袁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袁娅,作为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也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袁娅,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博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吉通网络通信、国务院政府部门、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诚通集团下属国调基金与混改基金管理公司等投资与管理部门负责人;现任中国石油集团昆仑资本总经理助理、聚变新能(安徽)有限公司监事,2025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度董事 应当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股东会召 列席股东
会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开次数 会次数
7 3 2 1 0 2 1
司独立董事后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2 次,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 1 次(授
权委托独立董事王兵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2025 年 9 月 3 日,本人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不存在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报告期,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兼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与选举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
本人是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要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于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情况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各项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召开的审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全部同意。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的机会,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此外,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还对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及技术情况等进行了现场交流。2025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现场工作时间为 5 天,现场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得到了公司管理层的配合和支持,公司为本人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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