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吾高科”、“公司”)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0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5,4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5,400 万元,扣除相关协议约定的保荐及承销费用 660.38 万元(不含税),律师费用 30.00 万元(不含税),审计及验资费用 23.58 万元(不含税),资信评级费 23.58 万元(不含税),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 104.28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558.1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0 年 6 月 9 日
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4583 号)。
2、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72 号),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121,212 股,募集资金总额 102,999,996.00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 3,298,065.29 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9,701,930.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0018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
已与保荐人、相关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开设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公司 2022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决定变更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将截至 2022 年 5
月 29 日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 23,605.86 万元(受审议日期与
实施日期利息及理财收益结算影响,具体金额以划转募集资金当日账户实际金额
为准)用于公司“年产 6000 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钛石膏资源化项目”
以及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
经公司 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决定变更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将“年产 6000 吨锂
吸附分离材料项目”投资总额由 9,424.97 万元增加至 13,255.30 万元;将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钛石膏资源化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
3,500.00 万元用于“年产 6000 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
公司 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日已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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