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18:46:26 股吧网页版
久吾高科: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业,坚持创新引领,推动产品优化升级,抢抓市场机遇,各项经营活动稳中有进,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3亿元,同比上升18.7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67.48万元,同比增长 38.97%,营收和净利润实现双增长,经营性现金流净额 2.16 亿元,同比增长 129.81%,连续三年实现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增长。

(1)市场营销方面

受益于公司长期深耕于分离材料和分离技术的研发创新,公司新能源服务、工业流体分离、水处理、氯碱化工及工业废酸资源化各业务板块各有亮点。

新能源服务领域,成功签约新疆国投罗钾膜分离项目和西藏麻米措吸附剂订单,合作开发的萃取新技术获得首个萃取工艺成套装置订单,公司圆满完成了盐湖股份 4 万吨/年基础锂盐一体化项目中高性能吸附剂项目的交付,凭借在项目合作中的核心技术支撑、全流程高效协同及优异的现场服务能力,被客户授予“最佳协同合作单位”荣誉称号。

工业流体分离领域,生物发酵板块合同额创十年新高,高纯粉体洗涤板块的首个运维项目顺利落地,服务能力进一步延伸,氯碱化工板块凭借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碳化硅管式膜顺利落地多个合同签单,低能耗工艺、多产品方案不断强化公司在盐水精制上的领先地位。

水处理领域,聚焦工业园区污水及零排放市场,在山东、新疆等地取得大型订单,首批陶瓷膜净水车完成组装,有效拓展了陶瓷膜应用场景。

工业废酸资源化领域,公司积极探索膜技术在工业废酸资源再生、磷酸铁粉体洗涤等领域的应用推广,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和项目储备。

除了积极开展国内市场销售工作,公司还加大品牌在海外目标市场的宣传和产品、技术的推广,与国内外重点工贸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海外市场开拓奠定坚实基础。

(2)创新研发方面

公司坚持“以高强度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以国家级研发平台为支撑,构建起“核心材料-应用工艺-系统装备-运营服务”的全业务链条研发体系,全年研发投入 5,369.76 万元,占营业收入 8.48%。

材料研发方面,碳化硅陶瓷膜、烧结管式有机膜、锂吸附剂等分离材料研发工作不断深化,产品性能不断升级迭代。氧化物固态电解质粉体 LLZO(锂镧锆氧),LATP(磷酸钛铝锂),硫化物固态电解质关键材料——硫化锂取得关键突破,获得多家下游企业认可,粉体性能指标达到或超过行业主流水平,氧化物固态电解质成功向国内头部电芯企业多批次供应,标志着公司在该领域从研发到产业化迈出重要一步。固相合成载体小试产品通过下游企业验证,产品多项核心指标获得认可。

应用研发方面,公司围绕近年来研发的新材料和配套工艺,以及下游客户需求开展各项研发工作:高装填陶瓷膜助力传统自来水厂提升出水水质,实现工艺短流程化;碳化硅、管式烧结膜在磷酸铁粉体洗涤工艺上发挥明显优势,助力新能源电池材料的产业扩张;不断迭代的铝系和钛系吸附剂帮助公司牢牢占据盐湖

提锂“铲子公司”的领先地位。材料和工艺研发的齐头并进,为公司各条业务线

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创新研发实力获得外部认可,顺利通过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

企业复核;核心技术“面向市政饮用水的大型陶瓷膜材料制备及应用技术”成功

入选江苏省“三首两新”两新技术产品认定;此外,“面向盐湖提锂的关键分离

材料及应用开发”项目还荣获南京市职工十大科技创新成果。

(3)文化建设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战略升级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系统推进企业文化焕新,

确立“立久吾新”文化主题,在梳理发展脉络与凝聚共识的基础上,构建定位、

思维与执行相衔接的文化体系,发布升级后的使命、愿景与核心价值观,并配套

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