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朱玉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朱玉华,作为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也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朱玉华,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1988 年 3 月至 2022 年 10 月,就职于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曾担任标准中
心副主任、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顾问、中国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委员;曾任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至今任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1 月至今,任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 应当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股东会召 列席股东
开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开次数 会次数
7 7 7 0 0 2 2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公司召
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并列席股东会,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报告期,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兼任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遴选和审核。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审查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薪酬方案、调整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暨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成就等情况进行了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2025 年度,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充分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此外,本人在 2025 年参加了西藏林芝召开的中国(西藏)锂业大会、江西宜春召开的锂电新能源产业大会及四川成都召开的中国国际锂业大会等锂行业相关会议,了解锂行业动态并与公司交流意见。本人在工作过程中,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经营提出了合理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2025 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18 天,现场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得到了公司管理层的配合和支持,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有效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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