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4 17:33:03 股吧网页版
光莆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4


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临时提案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下午3:0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9:15—15:00;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800-1812号综合楼201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林文坤先生。公司董事长林国彪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由经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公司董事林文坤先生代为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6人,代表股份110,802,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2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9,262,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7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1人,代表股份1,540,3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5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4人,代表股份7,55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6,015,1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9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1人,代表股份1,540,3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5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231,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45%;反对5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0%;弃权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8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399%;反对5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03%;弃权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7%。

2、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509,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55%;反对23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2%;弃权54,6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62,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212%;反对23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53%;弃权54,6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杜莉莉、胡宝花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