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9 16:41:01 股吧网页版
光莆股份: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9


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 2026 年 2 月 27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目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非交易过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 7,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1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18.00 元/股。截止 2023 年 3 月 21 日,
公司此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908,28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9020%,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3.4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9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9,947,001.82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的股份数量为11,908,28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9020%,该股票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总数不超过 11,908,281 股,受让价格为 7.26 元/股,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6,454,121 元。

公司已收到 63 名激励对象及控股股东先行出资垫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86,454,121.00 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认购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未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借贷等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361Z0008 号)。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 年 3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11,908,281 股已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非交易过户至“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9020%,过户价格为7.26 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分三期归属至持有人,归属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 个月后、24 个月后、36 个月后,每期归属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40%、40%、20%。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2、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