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舜芝)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徐舜芝)作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基本信息
徐舜芝,女,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执业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历任深圳市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法务秘书、广东信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广东君道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秘书和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本人就独立性情况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进行自查并签署了自查报告,确认本人符合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7 7 0 0 否
列席股东会情况
列席股东会的次数 1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每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以法律专业能力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等情形。在股东会中,本人积极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回答股东问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秉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履行职责,并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表决权,确保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标准及程序、任职条件合法合规。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均亲自出席会议,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出席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制度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2025 年度,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本人基于独立立场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未发现上述事项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
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我们在所有重大方面无分歧,确保了公司审计工作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等方式,充分听取投资者意见,并针对中小股东普遍关心的问题与公司做深入交流,督促公司予以及时回复。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依法依规履职,通过参与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及实地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 15 天。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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