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11 20:51:23 股吧网页版
彩讯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2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良志先生、曾之俊先生、白琳先生、张斌先生、杨安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晓君女士、刘诚明先生、朱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与 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拟组建的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的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提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1 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良志先生,生于1969年,中国国籍,具有香港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工商管理专业。1991年至1995年任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工程师,1996年至1998年在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攻读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1998年至2000年任美国朗讯科技公司项目经理,2000年至2002年任广东省盈信信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至2006年任北京华亚和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至2016年任彩讯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杨良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1,600,000股,通过吉安万鸿技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8,372,600股,通过永新县光彩信息科技研究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87,713股,通过永新县明彩信息科技研究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856,532股;杨良志先生与曾之俊先生为一致行动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曾之俊先生,生于1971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管理学专业。1993年至1996年任IBM中国系统工程师、客户经理,1996年至2000年任国际整流器公司系统分析员、项目经理,2001年至2002年任美林证券投资银行客户经理,2002年至2005年任北京华亚和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至2016年任彩讯有限董事,2016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曾之俊先生通过深圳市百砻技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9,972,600股,通过永新县光彩信息科技研究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