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5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
知于 2026 年 1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良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管理办法》”)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可转债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逐项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在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可转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董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 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6,000.00 万元(含本数),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 50%。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4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5 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
未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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