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郭鹏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郭鹏程,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0年至今任职于济南云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和总经理;2013 年起任职于山东财经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担任专职教师,自 2023 年 2 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5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应出
席董事会 9 次,实际出席 9 次,并按时列席各次股东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本人本着勤勉尽责、审慎履职的原则,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提交的全部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经审慎审议,本人对各次董事会提交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式参加董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数
郭鹏程 9 7 2 0 0 否 5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所适用的监管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在职期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履职,充分发挥召集人的组织与审核职责。全年共召集并主持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组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遴选与提名工作。对候选人的身份背景、职业经历、专业资格、诚信记录及履职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慎的核查,并依法依规事先取得被提名人同意。规范推进提名全流程工作,有效保障了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提升了核心岗位人员素养。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参加了年内召开的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针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重大战略事项,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独立研判和深入分析事项可行性与潜在风险。同时,主动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常态化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现状、产业布局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结合个人专业判断,就公司资本运作、产业升级、战略布局优化等重大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设性意见。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全程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核。履职过程中,认真审阅每一项议案材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议题讨论,主动发表独立意见、提出合理优化建议,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专业支撑作用,确保公司重大决策合法合规、科学合理。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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