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戴鸿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戴鸿君,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学博士,博士生导师。2007 年 9 月至今任职于山东大学软件学院,教授,软件学院人工智能研究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智能系统及应用”方向学术带头人,山东大学智能创新研究院双聘教授,中国 UEF Ion RISCV 工作组首任主席,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 RISC-V 工作委员会(RVEI)委员,山东大学 OpenHarmony 技术俱乐部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5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应出
席董事会 9 次,实际出席 9 次,按时列席各次股东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的情况。履职期间,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忠实守信的原则,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研究与充分审议,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结合专业判断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规范决策发挥了应有作用。本着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情形,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 式参加董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戴鸿君 9 7 2 0 0 否 5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事项、回购限制性股票等相关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依法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书面决议,确保薪酬政策与考核机制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亲自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对被提名人的身份背景、学历、职业经历、专业素养及独立性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与充分了解,确认被提名人已充分知晓相关权利义务且不存在任职障碍,确保被提名人具备相应任职资格与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了提名委员会的专业把关作用。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共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其间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主动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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