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和药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76 号文)文件核准,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2,926,162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10.97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799,999,997.14 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此前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金额 9,433,999.97 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790,565,997.17 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0,764,128.4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9,235,868.72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72,926,162 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716,309,706.72 元。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4883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799,999,997.14
减:发行费用 10,764,128.42
募集资金净额 789,235,868.72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注 1) 96,807,147.03
加: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注 1) 300,000.00
减:募投项目资金投入 263,308,875.63
减: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注 2) 150,000,000.00
减:购买银行大额存单(注 3) 230,976,555.52
加:累计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扣除手续费 12,292,211.04
募集资金余额 60,735,501.58
注 1: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96,807,147.03 元(含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300,000.00 元)。
注 2: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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