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
2025 年 04 月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5 年 04 月 23 日
审计机构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中汇会审[2025]5228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金刚锋、刘科娜
审计报告正文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帆新材)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扬帆新材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扬帆新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收入的确认
1.1 关键审计事项
扬帆新材主要从事光引发剂及巯基化合物及其衍生物等中间体产品的生产与销售。2024 年度扬帆新
材确认的营业收入为 73,139.64 万元,较 2023 年度上涨 5.80%。由于扬帆新材收入金额重大且为关键业绩
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扬帆新材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1.2 审计中的应对
我们针对扬帆新材收入确认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2.1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2)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3)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4)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执行细节测试,查阅相关销售合同或订单、出库单、签收单、销售发票、银行回款等原始资料,检查开票、记账、对账的产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是否一致,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5)对收入执行分析性程序,评价收入的变动趋势、毛利率、产品销售的结构与价格变动是否异常;(6)通过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且金额较大的发货单据以及签收单与应收账款和收入明细账进行核对;同时,从应收账款和收入明细账选取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且金额较大的凭证,与发运凭证以及签收单核对,以确定销售是否存在跨期现象;(7)结合对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的审计,选择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检查期后回款情况;(8)获取出口报关单、提单及海关出口数据并与公司账面记录的外销数据进行比对,核实外销收入的真实性。
2. 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
2.1 关键审计事项
扬帆新材的存货主要包含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八)所述,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扬帆新材存货余额 25,873.58 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173.53 万元,账面价值
23,700.05 万元,占 2024 年度合并营业成本的 37.84%,占 2024 年末资产总额的 17.37%。由于扬帆新材管
理层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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