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8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 4 月 27 日,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及列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它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31 号扬帆大厦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项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8.00 关于暂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9.00 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1.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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