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9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广和通”)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航盛电子”)控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广和通将成为航盛电子的控股股东,航盛电子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张天瑜。
本人/本企业/本公司作为交易对方,现针对本次交易提供的所有相关信息,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文件及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将及时提交本次交易所需的信息、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该等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文件及资料,并保证该等信息、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广和通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5、本承诺函自本人/本企业/本公司签署之日起持续生效,对本人/本企业/本
公司构成有效、合法和具有约束力的承诺。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广和通”)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航盛电子”)控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广和通将成为航盛电子的控股股东,航盛电子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张天瑜。
本人/本企业/本公司作为交易对方,现针对本次交易提供的所有相关信息,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文件及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将及时提交本次交易所需的信息、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该等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文件及资料,并保证该等信息、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广和通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5、本承诺函自本人/本企业/本公司签署之日起持续生效,对本人/本企业/本
公司构成有效、合法和具有约束力的承诺。
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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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广和通”)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航盛电子”)控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广和通将成为航盛电子的控股股东,航盛电子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张天瑜。
本人/本企业/本公司作为交易对方,现针对本次交易提供的所有相关信息,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文件及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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