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9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的说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航盛电子”)37.16%股份,同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制(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航盛电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保密义务。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多次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3、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交易协议设有保密条款,与本次交易聘请的各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约定各方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4、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编制了《交易进程备忘录》。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出具了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综上所述,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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