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王宁,作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5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 10 次董事
会会议,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并出席了 4 次股东会。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对会议所议事项表决了同意意见。本人亲自出席了 4 次股东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事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以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意见:
1、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3 月 21 日,参加公司第四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增选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17 日,参加公司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025年 8 月 11 日,参加公司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2025 年 3 月 21 日,参加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发行 H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
计机构的议案》;2025 年 4 月 17 日,参加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 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实施情况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部门的工作评价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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