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的任职期间,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一方面,本人认真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本人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现将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杨春学,获云南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学位;兼任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监事长。1986 年至 1992 年,历任云南财经大学助教、讲师;1992 年至 1995 年,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攻读博士研究生;1995 年至 2024 年,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员、副所长、纪委书记、《经济学动态》主编、经济系主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经济与管理研究》主编;2017 年至今担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校学术委员会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5 年
度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全部投了赞成票,未出现委托
出席、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集并参加了 2 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加了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6 次
审计委员会会议,均未有委托出席或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2025 年度,本人就下列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形成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序 意见
日期 会议名称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号 类型
2025 年 3 月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
1 同意
15 日 事第九次专门会议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1、《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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