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9
w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6]26006760010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6]26006760010 号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
艺文创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德艺文创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德艺文创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德艺文创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德艺文创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
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德艺文创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报告使用限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德艺文创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申报材料之用,除非事先获得本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如未经同意用于其他目的,本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依航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邓入恺
中国福州市 2026 年 5 月 8 日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
关规定,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 年 10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德艺文化创意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6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 18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6,076,254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2,274,995.72 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含税)人民币 12,717,153.88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329,557,841.8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3月 16 日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4310026 号《验资报告》。
2、公司 2022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 年 7 月 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德艺文化创意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77 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87,373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082,496.35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含税)人民币 7,759,437.04 元,公司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6,323,0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