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1
中国·福州
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2
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3
第四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3
第五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管理......5
第六章 责任追究......6
第七章 附则......6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提高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杜绝内幕交易、股价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并视重要程度报董事会审核)的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
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职能部门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
保密工作,配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五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内幕信息知
情人员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信息保密职责,坚决杜绝内幕交易。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所知悉,涉及公司
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但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正式公开的信息。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
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十三)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十四)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八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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