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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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及应收账款回收承诺实现情况 1-5
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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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2390 号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透景生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武汉康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及应收账款回收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透景生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深证上[2026] 135 号)的有关规定编制《关于武汉康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及应收账款回收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透景生命《关于武汉康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及应收账款回收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透景生命《关于武汉康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及应收账款回收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透景生命《关于武汉康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及应收账款回收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 135 号)的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武汉康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及应收账款回收承诺的实现情况。
本报告仅供透景生命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康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及应收账款回收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康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及应收账款回收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
修订)》(深证上[2026] 135 号 )的有关规定,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透景生命”、“公司”)编制了《关于武汉康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及应收账款回收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权收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陈刚、谢俊、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等 17 名交
易对手方签署了《关于武汉康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透
景生命于 2025 年至 2027 年期间分三步收购武汉康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康录生物”、“标的公司”)82.00%的股权。
在首次交易阶段(即 2025 年整体股份转让),透景生命以 29,145.19 万元的对价收
购陈刚、谢俊、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等 17 名股东持
有的康录生物 72.8630%股份。在首次交易阶段完成后,康录生物将成为透景生命控
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畴。若满足本次交易有关协议约定的前置条件,
公司将在 2026 年及 2027 年期间进一步向陈刚和谢俊收购其所持康录生物 9.1370%
的股份,交易金额为 3,654.81 万元。
本次交易全部完成后,公司最终将合计持有康录生物 82.00%股份,本次交易总金额
合计 32,800.00 万元。公司以现金支付方式完成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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