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新证券法实施后,立信成为首批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1 家。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后,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04 月 18 日、2025 年 05 月 0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拟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人员安排、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经营管理层,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04 月 0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公司 2024 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能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 年 01 月 04 日,公司组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营管理层沟通,主
要就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范围、时间及工作安排、审计重点进行初步讨论,并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同意年审会
计师尽快进行现场审计工作。
3、2026 年 01 月 26 日,公司组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经营管理
层与主要负责现场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对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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