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2024 年 8 月修订) 公司章程(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维护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第一条 为维护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5000 万股,于 2017 年 5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 通股 5000 万股,于 2017 年 5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073.9261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1,253,546
元。 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
务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代表
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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