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万通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2025 年,董事会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研究部署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和发展战略,科学调度各种资源,积极应对原材料涨价等负面影响,继续布局海外生产基地(泰国工厂二期)施工建设,保持了生产经营的稳健运行。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业绩的说明
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2,274.95 万元,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 12.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5,793.6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7.76%,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出口业务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较大。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到美国、欧洲等国家及地区。2025 年,国际营商环境依然复杂严峻,特别是美国发起的全球性贸易战,对公司的出口业务造成了巨大的挑战。尽管如此,公司始终贯彻为客户提供价值为导向、提升自主研发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加速泰国生产基地建设等方式,保障了业务的稳定,特别是传感器及数字信息控制设备业务取得了明显的增长。同时,在本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主动探索新的业务转型,分别与浙江大学成立了具身智能感知联合研发中心,与上海深明奥思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板卡具身智能领域独家授权销售及合作合同》。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8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均能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制度开展工作,按时参加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独立董事能够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
重大事项均能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回避了关联交易事宜的表决,同时,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开展工作,充分行使职权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 3 次董事会,全部董事均出席了会议,其中主要会议和通过的重要议案如下:
1.公司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 《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万通智控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 《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
事项的议案》;
?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关于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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