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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26 19:53:42 股吧网页版
南京聚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26


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6-041
债券代码:123209 债券简称:聚隆转债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5 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归属等原因发生了变化,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110,679,5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 2.2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7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聚隆转债,债券代码:123209)的转股价格将作
相应调整,由原 17.77 元/股调整为 17.5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7 月 6 日生效。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履行相应调整程序。

七、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南京江北新区聚龙路 8 号

3、咨询联系人:范悦谦、虞燕

4、咨询电话:025-58647479

八、备查文件

1、《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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