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2
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23209 债券简称:聚隆转债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第一条 为维护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称“公司”“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整体变更方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南京浦口区高新技术开 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由南京聚隆化学实业有限发区聚龙路 8 号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
会信用代码:913201917041934615。 会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3201917041934615。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股份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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