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或“本机构”)作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聚隆”、“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长城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法定代表人 王军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胡耿骅、乔莹莹
项目联系人 胡耿骅
联系电话 0755-83516222
是否存在更换保荐代表
是
人或其他情况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644.SZ
总股本 110,646,022 股(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聚龙路 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聚龙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 刘曙阳
实际控制人 刘越、刘曙阳、吴劲松
联系人 范悦谦
联系电话 025-58647479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 年 8 月 17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长城证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各中介机构编写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在向监管机构递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审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工作期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出具核查意见;
3、督导发行人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督导发行人完善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有效执行;
4、持续关注发行人是否为他人提供担保或发生资金占用等事项;
5、定期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6、定期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7、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报告事项 说明
2025 年 5 月末,原保荐代表人张延冬因个人原因离职,无
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理由 的有序进行,长城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乔莹莹接替张延冬
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披露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报告期内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