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9 11:48:44 股吧网页版
正元智慧: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5-065
债券代码:123196 债券简称:正元转 02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公司于 2022 年5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下同)均有约束力。

3、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
开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24 日 15:30。

5、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舒心路 359 号正元智慧大厦 A 幢 18
层大会议室。

6、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债券登记日:2025 年 7 月 21 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债权登记日 2025 年 7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正元转02(” 债券代码:123196)的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通过参加现场会议或通讯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①债券发行人;

②其他重要关联方。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三、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 年 7 月 22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7:00,传真或信函以到达公
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舒心路 359 号正元智慧大厦 A 幢 17 层。
3、登记方式:

(1)债券持有人若为机构投资者,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下同)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法定代表人投票表决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的,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机构投资者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

(2)债券持有人若为自……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