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21:03:45 股吧网页版
超频三: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0


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

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担保,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担保期限内授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金融机构或类金融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或类金融企业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19日分别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发回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现将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3,000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超频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现将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2、保证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市超频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000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4,180万元(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2.58%,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或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23,180万元。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