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5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杨文,1981 年生,中共党员,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出版了多个代表著作、发表了多篇论文,如《人民币国际化路径研究》《金融学》等,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多个科研立项项目。曾任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学院证券投资学教师,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统计系主任、中国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艺术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均按时现场出席相
关会议,没有缺席或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和主持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出席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均未有缺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能力和资质进行审核、对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等,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相关工作。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基于专业判断发表了客观、独立、审慎的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发生以下涉及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切实履行相关监督职责。具体包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并提出完善建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关注公司互动易答复、公司舆情、投资者电话热线及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等多种渠道,多方面了解投资者的诉求和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机会,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听取关于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重大事项进展等方面的汇报,同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6 日。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给予本人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对本人提出的问询均予以及时、详实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