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股份”或“公司”)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星云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2 号)同意注册,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497,504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 24.0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3,7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944.92 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62,755.0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4 月 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存储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5)第 351C000079 号”《验
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号 入金额
1 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 105,769.46 44,700.00
中心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9,000.00 19,000.00
合计 124,769.46 63,7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
(二)现金管理产品
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现金管理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
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使用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
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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