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383,896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9,999.98 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税)1,159.98 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8,840.00 万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
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1)第 351C00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38,560.67 万元,
其中包括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4,315.84 万元,待支付的尾款、保
证金等 237.39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247.63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余额为 246.18 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 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尾款、保证金等 246.29 万元(含
利息),公司募投项目已于 2023 年 6 月建设完毕,报告期内不存在项目建设投
资。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8,560.67
万元(包括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4.24 万元),其中包括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为 4,315.84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足流动资金
1,247.63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余额为 0.00 万元。
(二)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497,504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人民
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 24.0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3,7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944.92 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755.0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5)第 351C000079 号《验资报告》验证。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62,755.08万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 18,273.18 万元,用于临时补流资金 3,252.14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41,441.4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41,229.76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211.72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2021年1月起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及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
闽都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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