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雄)
作为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黄雄,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具有经济师专业资格,共产党员。工作期间历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张家港支公司总经理;华泰证券张家港营业部营销总监;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副行长;兴业银行张家港支行行长;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参加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1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弃权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职责,勤勉审慎开展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始终依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规范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客观、专业的监督与咨询作用。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年度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参与各项审议工作,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事项认真审核并提出专业建议;持续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高效沟通,密切跟进审计进程,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规范执业、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并就审计重点及相关事项充分交流,有效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监督职能,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025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严谨务实,圆满完成各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成员应尽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工作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主动向公司管理层了解经营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确保公司定期报告及时、准确、完整披露。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及财务状况,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持续关注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及经营动态,并积极提出经营管理建议。在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5 日(本
人自 2025 年 10 月 9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及时掌握审计工作进展,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方案,就相关事项与审计机构、公司管理层充分交流,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切实履
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有效支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任职期间,报告期内的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任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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