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吴伟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出生,华南理工大学汽车专业本科毕业,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东风杭州汽车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杭州市汽车工业协会理事长等职。获得中国机械工业科技专家、东风汽车公司有突出贡献专家、东风青年人才、杭州市劳动模范等称号。主持开发设计的产品项目多次获得中国汽车工业(省级)、东风汽车公司(市级)的科技进步奖。2021 年在浙大城市学院退休,现兼任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监事、兼任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5%或以上公司股份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单位任职。
2、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6 次董事会,5 次股东会,本人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本报告期应 实际出席
姓名 应参加董 次数 次数 次数 参加股东会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吴伟明 16 16 0 0 5 5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项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董事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同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公司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 3 次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薪酬进行审核。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结合公司发展状况、行业现状、同行业薪酬水平等情况,对公司薪酬体制及考评机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审慎审议相关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相关意见,确保相关议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及与公司经营层沟通交流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公司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及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
2025 年,公司布局精密传动部件核心零部件领域,并参与投资上海傲意科
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誊展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企业。本人对此保持了持续关注,并就相关投资决策及风险控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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