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3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电材 公告编号:2025-105
债券代码:123124 债券简称:晶瑞转 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实施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72,971,483股剔除回购证券专户中的1,887,375股后的股本1,071,084,1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剔除回购证券专户后的公司总股本×每股现金分红比例=1,071,084,108股×0.01元/股= 10,710,841.08元(含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证券专户股份,下同)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10,710,841.08元/1,072,971,483股*10股=0.099824元(含税,保留6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099824元/股。
4、公司现有总股本以2025年10月9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072,971,483股为依据计算。
一、经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在2025年中期相应期间内,在满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公司预计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上述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并执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1,059,574,198股扣减公司回购证券专户中的1,887,375股后的股本为基数,即按照1,057,686,8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新增股份发行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10股仍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2、自2025年7月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5年10月10日)期间,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晶瑞转债”和“晶瑞转2”均存在转股行为(其中“晶瑞转债”已于2025年8月29日摘牌;因办理权益分派,“晶瑞转2”已于2025年10月10日起暂停转股),“晶瑞转债”和“晶瑞转2”共计转股13,397,285股。在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 已 由 1,059,574,198 股 变动至1,072,971,483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董事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本公司本次实施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887,375股后的1,071,084,1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 每 10股派0.0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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