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瑞电材”或“公司”)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5 号),公司由联合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1,643,835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30 元,共计募集资金 449,999,995.5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 468.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45,319,995.50 元,已由联合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546,456.44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43,773,539.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88 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披露的《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如
下:
序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募集资 累计投入募集 未使用金额
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 金投资总额 资金(万元) (万元)
元) (万元)
年产 2 万吨γ-丁内酯、10 万
1 吨电子级 N-甲基吡咯烷酮、 59,535.00 31,377.35 31,390.77 0
2万吨N-甲基吡咯烷酮回收
再生及 1 万吨导电浆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
2 贷款 22,000.00 13,000.00 13,002.45 0
合计 81,535.00 44,377.35 44,393.22 0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
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
投资规模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年产 2 万吨γ-丁内酯、10 万吨电子级 N-甲
基吡咯烷酮、2 万吨 N-甲基吡咯烷酮回收再生及 1 万吨导电浆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由 2025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投项目“年产 2 万吨γ-丁内酯、10 万吨电子级 N-甲基吡咯烷酮、2 万吨
N-甲基吡咯烷酮回收再生及 1 万吨导电浆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宏观经济形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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