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驰亚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暨股东代表:
本人张驰亚,作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驰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 10 月出生,本硕博均毕业于澳大
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教授(青年拔尖人才计划),博士生导师,IEEE/中国电子学会会员,深圳市应急局决策委员会专家。研究方向为智能应急通信(包括无人机、毫米波、智能反射面等技术的工程应用),以及基于信号与图像处理的网络安全。2021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认真自查,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有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参加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5 次股东会,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
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 实际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会次数 会次数(现场/ 次数 缺席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通讯方式) 事会会议
张驰亚 9 9 0 0 否 5
2025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5 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核,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审慎进行表决,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 员会委员,2025 年度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 召集并参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制度,就相关事项 进行审议。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5 5 1 1 2 2
1、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 1 次,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履行职 责,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的薪酬方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的职责。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依照《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 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每季度审计部提交 的内部审计报告以及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此外,本人积极与公司保持沟通,认真听取管理 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积极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 工作进展情况,与审计机构就审计工作进行积极沟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 务。
2025 年度,公司董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