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乔明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暨股东代表:
本人乔明,作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乔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 3 月出生,1999 年至 2008 年就读于
电子科技大学,获得微电子技术学士、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博士学位。2008 年至今历任电子科技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功率半导体器件、功率高压集成技术、功率高压集成电路、功率器件可靠性、抗辐射功率器件及高压集成技术等研究。自2024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认真自查,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有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5 次股东会,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
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 实际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会次数 会次数(现场/ 次数 缺席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通讯方式) 事会会议
乔明 9 9 0 0 否 5
2025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5 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审慎进行表决,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按
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制度,就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1 1 2 2
1、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
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审议了公司 2025年发展规划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公司基本情况,发挥战略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变更,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与
提名委员会委员共同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审议了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 年度利润分配等相关事项,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人基于独立立场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未发现上述事项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除此之外,本人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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