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在 2025 年度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辛乾先生、张驰亚先生、高健先生三名成员
组成,其中具有会计专业资格人士辛乾先生担任召集人,人员构成及任职条件符
合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各次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专业意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及审议内容
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通过的议案
1、《2024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8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3、《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第六次会议 4、《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4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
失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28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1、《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会第七次会议 2、《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8 月 15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1、《2025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会第八次会议 2、《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9 月 19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第九次会议
2025 年 10 月 23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1、《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第十次会议 2、《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及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围绕公司财务信息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等核心工作开展履职,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证券业从业资格、专业服务能力、职业操守等进行了全面审查,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确保审计机构的选聘符合公司发展及监管要求。同时,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形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认为其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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