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2 10:36:51 股吧网页版
弘信电子: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5399.31万元 同比增长9.85%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王博

K图 300657_0

  中证智能财讯弘信电子(300657)8月22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4.94亿元,同比增长15.01%;归母净利润5399.31万元,同比增长9.85%;扣非净利润4750.62万元,同比增长705.7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05.19万元,上年同期为-7716.4万元;报告期内,弘信电子基本每股收益为0.1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56%。

  以8月21日收盘价计算,弘信电子目前市盈率(TTM)约为273.46倍,市净率(LF)约13.86倍,市销率(TTM)约2.66倍。

  资料显示,公司自2003年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FPC产业,历来重视技术研发,在FPC业内形成了深厚的技术积累。

  盈利能力方面, 2025年上半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56%,同比上升0.77个百分点。公司2025年上半年投入资本回报率为4.38%,较上年同期上升0.5个百分点。

  2025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5105.19万元,同比增加2611.22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7.5亿元,同比增加9.39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3.63亿元,上年同期为-6168.84万元。

  资产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减少4.26%,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7.56个百分点;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128.55%,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4.64个百分点;存货较上年末增加53.57%,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3.13个百分点;在建工程合计较上年末增加869.73%,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1.62个百分点。

  负债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62.61%,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4.21个百分点;长期应付款合计较上年末减少6.54%,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2.73个百分点;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119.36%,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2.5个百分点;其他应付款(含利息和股利)较上年末减少22.84%,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1.77个百分点。

  从存货变动来看,截至2025年上半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11.08亿元,占净资产的91.07%,较上年末增加3.86亿元。其中,存货跌价准备为5137.19万元,计提比例为4.43%。

  2025年上半年,弘信电子的商誉达到4.02亿元,相当于同期公司净资产12.16亿元的33.09%。

  2025年上半年,公司流动比率为0.92,速动比率为0.7。

  半年报显示,2025年上半年末的公司十大流通股东中,新进股东为广发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傅平均,取代了一季度末的恒昇合立全球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陈颖。在具体持股比例上,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翼投资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何时金、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张洪、傅珺、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有所上升。

股东名称持流通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变动比例(百分点)
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418.5317.4457170.207
厦门海翼投资有限公司471.060.9761690.012
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60.930.7479610.149
何时金333.140.6903660.15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18.150.659310.057
张洪295.170.6116840.007
傅珺2130.44140.136
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12.720.440820.109
广发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71.630.355669新进
傅平均131.460.272424新进

  核校:王博

  指标注解:

  市盈率=总市值/净利润。当公司亏损时市盈率为负,此时用市盈率估值没有实际意义,往往用市净率或市销率做参考。

  市净率=总市值/净资产。市净率估值法多用于盈利波动较大而净资产相对稳定的公司。

  市销率=总市值/营业收入。市销率估值法通常用于亏损或微利的成长型公司。

  文中市盈率和市销率采用TTM方式,即以截至最近一期财报(含预报)12个月的数据计算。市净率采用LF方式,即以最近一期财报数据计算。三者的分位数计算区间均为公司上市以来至最新公告日。

  市盈率、市净率为负时,不显示当期分位数,会导致折线图中断。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