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30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5]AN157-1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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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释 义...... 2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7
二、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7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7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11
五、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11
六、发行人的业务...... 12
七、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2
八、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7
九、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18
十、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8
十一、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19
十二、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规范运作...... 19
十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19
十四、发行人的税务...... 20
十五、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21
十六、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21
十七、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21
十八、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21
十九、本所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2
二十、本次发行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24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弘信电子 指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指 发行人或其前身,视文意而定
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有:厦门弘信创业股份有限公
弘信创业 指 司、厦门弘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弘信创业工场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厦门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华扬电子 指 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沪弘智创 指 舟山沪弘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
业
香港华扬 指 华扬电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华扬电子的境外全资子公司
香港燧弘 指 香港燧弘华创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境外控股子公司
香港弘信 指 弘信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境外全资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三会” 指 发行人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统称
本次发行 指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章程》 指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指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指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指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容诚会计师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保荐人/华泰联合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所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024年审计报告》 指 天健会计师 2025 年 3 月 27 日出具的“天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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