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3 20:38:43 股吧网页版
弘信电子:信息沟通与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4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沟通与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沟通与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营活动及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能得到有效的收集、传递,管理层
及普通员工能及时获取、反馈与其工作相关之信息,最终提升管理
的有效性及促进内控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规范公司各部门与公司管理层的信息汇报沟通事宜。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

信息的内涵及类别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分为定期信息、即时信息。
第五条 定期信息:指可预期的,在一定的或者有规律(周期)的时期内产
生的,反映企业各类经营及管理行为的信息。

应报告的定期信息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财务类信息:如财务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等;

(二)定期经营分析信息:如半年度、年度总结计划,经营分析报
告等;

(三)其他定期信息:如需定期报送或按年度归集汇总的人力资源
信息、固定资产信息、定期归档的公文、制度资料等信息;
(四)即时信息:指不可预期的,由企业的经营及管理行为或者外
部市场变化等原因产生的,即时描述最新进展或最终结果的
信息。

应报告的即时信息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按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金额或事项性质认定为本制度的重大交易事项、重大风险事项、重大变更事项):
(一)重大交易事项类别包括:

1、产品订单和销售业务;

2、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3、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4、购买原材料(与公司主营业务、日常经营无关);

5、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6、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
资子公司除外);

7、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8、提供担保;

9、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10、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11、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12、债权、债务重组;

13、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4、转让或者受让研究开发项目;

15、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16、其他重大交易。
(二)重大风险事项包括:

1、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

2、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者重大债权到期
未获清偿;
3、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者大额赔偿责任;
4、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5、决定解散或者被有权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
强制解散;
6、预计出现净资产为负值;
7、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
权未计提足额坏账准备;
8、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
废超过该资产的 30%;
9、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公开谴责,或者受到刑事
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
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
事处罚;
1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或因涉嫌违法违纪
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
事处罚;
11、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或者关键技术人员等对公司核心竞争力
有重大影响的人员辞职或者发生较大变动;
12、公司在用的核心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
资产或者核心技术许可到期、出现重大纠纷、被限制使用或
者发生其他重大不利变化;
13、主要产品、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经营模式等面临被替代或
者被淘汰的风险;
14、重要研发项目研发失败、终止、未获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公
司放弃对重要核心技术项目的继续投资或者控制权;
15、发生重大环境、生产及产品安全事故;
16、收到政府部门限期治理、停产、搬迁、关闭的决定通知;

17、不当使用科学技术、违反科学伦理;

18、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认定的其他重大风险情况、重大事
故或者负面事件。

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