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初始成立于 2011 年7 月 18 日,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
伙人钟建国。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共有合伙人 250 人,共有注册会计
师 2,363 人,其中 95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和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
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
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
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审计工作开始前与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审计性质及服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定期财务报告审计、审阅和商定程序执行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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