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后正式卸任,
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就本人在报告期内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情况概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1、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5 次临时股东会和 1 次年度股东会,本人通过现
场与通讯方式参与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本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主要针对公司 2025 年度再融资、债券发行、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合规性、会计政策的执行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对公司
现有各板块业务经营发展建立健全风险管控体系提出了重点关注和建议。本人以财务专业的视角协助公司董事会做出正确、科学、合理的经营决策。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会议届次 会议日期 议案名称 表决结果
第 四 届 独 立 1、《关于 2025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董事 2025 年 人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同意
第 一 次 专 门 2025/2/19 预计的议案》
会议 2、《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同意
度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 同意
第四届独立 计的议案》
董事 2025 年 2025/3/17 2、《关于子公司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业绩 同意
第二次专门 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会议 3、《关于子公司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业绩
补偿暨注销股份的议案》 同意
第四届独立
董事 2025 年 2025/6/20 1、《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并增加预计 2025 同意
第三次专门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
第四届独立 1、《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董事 2025 年 2025/10/31 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 同意
第四次专门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会议
4、出席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积极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共参加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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