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经理层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包括公司、子公司、公司所属事业部及部门。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资金活动、担保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与沟通、合同管理、内部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覆盖了对如下内部控制目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核心业务: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经营效率和效果。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控制环境
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在战略的管控上,公司董事会重视公司发展战略风险的管控、以及投资决策的管控;在人力资源政策方面,公司制定了干部管理和晋升机制,激发员工自驱力,降低员工流失率。
1、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审计委员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以及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同时,制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以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成员 9 人,其中 3 人为独立董事,独立董
事均遵从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2、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运营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完整的组织架构体系,划分相应的岗位职责。通过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得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公司有序运行。
3、社会责任
公司作为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法人,在坚持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始终将履行社会责任放在企业发展的核心位置。我们关注股东利益、全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与客户,积极响应国家绿色政策、重视环保投入,时刻牢记社会责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尽己所能创造价值,回馈社会,努力成为社会尊重、员工自豪、客户信赖、股东满意的优秀企业。
公司坚决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推进企业规范运营,持续优化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制度,建立权力、决策、监督与经营层之间的有效制衡机制,形成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我们严格履行相关职责,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投资者能够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同时,公司通过电话、邮箱及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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