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将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71
名、注册会计师 346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599.9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9,714.90 万元。2024年度为 9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
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1,906.08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1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聘期一年。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华兴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经审计,华兴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延江股份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华兴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
部控制方面,经审计,华兴事务所认为延江股份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人员安排、执行审计时间安排、审计策略、重点审计领域、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管理层进行了多次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审计业务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
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了多次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安排、重点审计领域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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