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 年 8 月 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该
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
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该解释“关
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
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该解释“关
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
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5、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 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财政部于2023年8月21日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本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 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 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 求。在首次执行本规定时,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 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财政部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本公
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A.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明确了贷款安排中的“契约条件”对流动性划分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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