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8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孚信息”)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若干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 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 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 修订如下:
1、将《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2、删除《公司章程》第七章关于监事及监事会的内容,将《公司章程》中 有关“监事会”的相关职责统一修订为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行使;
3、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余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1.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
章程。 程。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总经
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任的,视
2.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及其变更办法同本章程关
于董事长的产生及变更规定。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新增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3.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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